2009年6月6日 星期六

偵探小說與現實

我很不客氣的下一個結論:在大部分的偵探小說中,越貼近現實的越難看。當然這是以我的審美觀下的結論。所謂偵探小說,重點就在於謎題,一個合理又不容易推理的謎題,就是好的謎題。而偵探小說家的責任,就是把這謎題好好的用一個故事串聯起來,故事方面只要敘述流暢,其他都只是點綴。而一個困難曲折,但是留有線索的殺人案謎題,在現實中幾乎不可能發生,原因如下:

大多數的殺人案都是基於一時衝動。有人會提戰爭來反駁,但是個別的殺人跟上戰場是兩回事。上戰場基於氣氛的感染,是大家一起殺,你心理上的壓力比較不會那麼沉重。但是要你自己一個人,經過冷酷的計畫,很冷血的殺掉一個人,有時候甚至還得自己把刀戳進別人的身體內,我想大多數人很難做得到,除非你情緒失控。其實這件事我根本無須解釋,純粹統計上就是如此,你只要相信人性不變,這件事就自動成立。既然是一時衝動,當然不會有什麼縝密的計畫,跟偵探小說就差的很遠。

第二個原因是風險報酬原則。如果這個世界上,人類社會有一個共通特性的話,那一個特性就是高風險高報酬,低風險低報酬。假設有這麼一個可以冷酷殺人,並且奸詐聰明的壞蛋好了,我們很難相信這麼冷酷又冷靜他會為了不是很大的利益(例如一隻鑽戒,一件古董等等)去冒像殺人這麼高的風險,並且竭盡心力。他把這份心力用在別的地方,可以用更低的風險得到相同的報酬。這樣的人也不太會去演出偵探小說中的戲碼。

第三個原因是現實生活的兇手(假設是冷靜犯行,而不是衝動犯行),不會像小說中的那麼難找。現實中的兇手怎麼找?因被害者之死得利最多的那個人大概就是兇手了。除了他的動機很足夠之外,最重要的前面說過了,若是利益不足,非常少人會去冒殺人的風險,這是這個社會運作的原則。

仔細觀察現實生活當中的懸案,大概都很無聊。例如劉邦友被殺,一夥人衝進他家裡狂開槍,殺完落跑,反正一定是他得罪黑道被殺,就這樣,寫成小說的話很難賣。這世上唯一發生的類似偵探小說案件的,只有一個,就是開膛手傑克,而過了一百多年都還破不了案。

另外,現在鑑識技術發達,大家整天在現場找血找毛找精液,就破案了,這也沒啥精采可言。厲害的偵探小說是你已經推理出大致結果,再去進行鑑識的。你之所以厲害是因為不需要鑑識,就能推理出兇手,這樣讀者才會讚嘆佩服。鑑識只是為了在法律上定他的罪。

偵探小說還有另一個特點,就是很多手法在現實生活中很難成立。不是說完全不能,只是你要像在小說中這麼順利,是非常困難的。但是為了顧及精彩度,那就沒辦法了。的確小說中也有又精采又有可能實施的手法,但是非常罕見就是了。

ps. 因此我很不喜歡社會寫實派的偵探小說。所以我也很難給像「模仿犯」這類小說多高的評價。什麼社會多黑暗啦,多絕望啦,who cares?而且這還用得著你說?套句英文:tell me something I don't know. 來點謎題吧!寫那麼多字,結果就是個爛謎題,我會想把書給燒了。

ps2. 關於偵探小說的業餘書評(像我這一類的),最好不要看女生寫的評論。這些業餘女性書評,超愛暴雷:「這本好看,你都想不到兇手就是園丁。」。靠!這本書最大的爆點都被你講完了,那我還要看嗎?記住,不要看女性業餘書評的偵探小說評論。這不是說看不起女性,實在是天性使然。女生就愛講一些別人不知道的八卦,而新出的偵探小說的結尾,剛好就是我們不知道,而她知道的。

ps3. 不知道是不是CSI犯罪現場害的,很多人覺得犯罪現場都會有精液。最好是那麼多精液啦!整天打手槍也不是這樣。

2009年6月2日 星期二

金鋼狼前傳


金鋼狼代言人:休傑克曼

美國的超級英雄都會有一種或數種專屬的天賦能力,沒看過漫畫的可能不知道金鋼狼的天賦能力是什麼,因為所有的電影中都沒有明講。他的天賦能力是野獸般的感官和速度,以及強大的再生能力,最後是爪子。簡單講就是一隻打不死的野獸,他的所有能力都是動物本能放大之後的結果,而不像其他人比較偏向法術甚至超自然一類的,只是強化大家原本就有的能力。所以電影中的壞蛋常說他是野獸,不光是因為他的殺戮本性而來。

因為他的再生能力,所以他不會老 (雖然休傑克曼演他好像顯得有點老了),所以活兩三百歲還是很年輕,那麼他過去就會有很多故事可講。只是電影似乎都輕描淡寫帶過,主要著重在他的戀情以及政府開發生體兵器的陰謀上。只是這樣的情節很老套,所以劇情方面實在無甚可觀。但是動作方面都還精采,若只是純粹愛看打鬥砍人,爆炸追逐,巨大建築崩毀,那麼這部電影是很合適的,如果你只是喜歡休傑克曼,那這部電影就更合適了。

這應該不會是一個讓你無法忘懷的電影,但是你花了錢進電影看應該也不會要求退錢就是了。現在的電影大部分都是這個樣子。